關于下放到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的公告
遂溪縣人民政府
關于下放到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的公告
遂府告〔2021〕3號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實施意見》(中辦發〔2019〕5號)、中共廣東省委《關于深化鄉鎮街道體制改革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意見》(粵發〔2019〕27號)精神,根據《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湛江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下放到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第一批)的公告》(湛府函〔2020〕45號)規定和縣人民政府第十六屆68次常務會議決議,《遂溪縣人民政府關于第一批下放到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分三期實施:
第一批第一期下放事項152項,自2021年2月1日起實施;
第一批第二期下放事項88項,自2021年3月1日起實施;
第一批第三期下放事項99項,自2021年4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1.遂溪縣人民政府第一批下放到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第一批第一期)
2.遂溪縣人民政府第一批下放到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第一批第二期)
3.遂溪縣人民政府第一批下放到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第一批第三期)
遂溪縣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湛江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下放到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第一批)的公告》(湛府函〔2020〕45號)等.pdf
縣司法局《關于下放到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公告的審查意見》(遂安司審〔2021〕12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