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管理辦法》發布
8月29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發布《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共27條,對永久基本農田的劃定、管控、保護、優化調整、質量建設等作出具體規定。
自然資源部法規司、耕地保護監督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嚴格落實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的總體要求,以建立永久基本農田“優進劣出”管理機制為重點,首次在部門規章層面明確建立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制度、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優化調整機制、永久基本農田劃定糾錯機制,既兼顧了耕地保護剛性和農業生產靈活性,又回應了現實問題和基層合理訴求。
在剛性管控方面,《辦法》明確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整、占用或者改變用途;禁止在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調整過程中,擅自調整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挖湖造景、建綠化帶、種植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的植物、堆放固體廢棄物、填埋垃圾等。
在正向優化方面,《辦法》允許各地每年結合國土空間規劃體檢情況,在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整體穩定、保護任務不突破的前提下,按照“數量不減、質量不降、布局優化、生態改善”的原則對布局正向優化并落實補劃,逐步提高永久基本農田中優質耕地的比例。其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開展必要的灌溉及排水設施、農村道路、農田防護林等配套設施建設,確需對少量永久基本農田布局進行優化調整的,可依照《辦法》規定辦理。
根據《辦法》,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將作為重大建設項目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優化調整的主要補劃來源。因技術誤差等原因將不符合劃定要求的地塊誤劃入永久基本農田的,由地方自然資源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共同認定審核,報自然資源部更新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涉及補劃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在年度評估中統籌落實。
《辦法》強調,依照本辦法規定對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進行優化調整的,要及時將更新后的國家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并向社會公開,強化監督。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的,應當堅持節約集約原則,依法由國務院批準,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禁止通過擅自調整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或者調整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等方式規避永久基本農田農用地轉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審批。(記者 劉超)